• 索引号
  • 01525526-8/20251119-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5-11-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公示(2025-11.19)


序号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自有效期至许可机关备注
1云林许准(保)〔2025〕169号咖漫山咖啡(保山)有限责任公司91530502MAEN0CXM6E张奇玲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咖漫山鲜果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同意该项目占用隆阳区潞江镇境内集体林地0.9091公顷。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0.1628公顷,经济林林地0.2472公顷,其他林地0.4991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0.4100公顷,其他林地(无立木)0.4991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Ⅳ级保护林地0.9091公顷。2025/11/172025/11/172027/11/17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云林许准(保)〔2025〕170号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1153302201525939XW杨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骨灰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同意该项目占用施甸县太平镇境内集体林地0.0548公顷。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0101公顷,能源林林地0.0447公顷。按地类分:一般灌木林地0.0548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0.0101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0447公顷。2025/11/172025/11/172027/11/17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3云林许准(保)〔2025〕171号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1153302201525939XW杨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骨灰堂建设项目(草地)使用草地的行政许可决定同意该项目占用施甸县太平镇境内集体草原0.0185公顷。按地类分:其他草地0.0185公顷。按草原类分:热性草丛类0.0185公顷。按起源分:人工草地0.0185公顷。2025/11/172025/11/172027/11/17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4云林许准(保)〔2025〕172号云绿能(保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91530502MADECHB3X3李强非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隆阳区旧寨村光伏发电项目
35kV送出线路工程使用草原的行政许可决定
同意该项目占用隆阳区瓦房乡境内集体草原0.0200公顷。按地类分:其他草地0.0200公顷。按草原类分:山地草甸类0.0200公顷。按起源分:天然0.0200公顷。2025/11/182025/11/182027/11/18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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